安徽农村小伙19岁,在江苏南通海门市工伤致残,住院40天,工厂支付医疗费,但厂家没办理工伤保险,估计七级伤残,没认定工伤,和老板达成协议,约定工资营养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7万块,协议签订并拿到了钱,后问人得知,还有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约24万,我是9月27出的事故,我应该能拿到27万多,但我现在只拿7万,我能推翻这个协议申请仲裁吗?具体程序和依据说下,谢谢. 呵呵 ,不好意思,是高手的请给个解答,感谢
协议是否有效不是简单一句话说清的,需要看具体内容而定!
2010-12-05 00: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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