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走山路的时候手里拄了一根粗棍,出于好玩我故意将棍子扔在路边一棵树上,棍子当时没落下来,我也就没管它。过了两天,一个老太太从树下经过,恰好这根棍子从树上掉了下来砸在老太太头部,不幸身亡。请问我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吗?如果不是,那么棍子是我故意扔树上的,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呢?求详解,谢谢
你大概是个正在读大学的学生。你应当好好研读一下刑法中有关“罪过”的章节。你的“故意”是将木头扔到树上。当时,这一行为对他人并未形成实际危害或威胁,至于你的预见能力,恐怕也达不到未卜先知吧。
2014-10-07 13: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