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份,一个曾经的朋友委托我帮他租赁凯美瑞轿车一辆,因朋友非本地人,所已让我帮他租借,所有租赁协议都是我签字.之后他开车去外地赌博抵押在了外地, 然后就玩起了失踪,通过共同认识的朋友才知道车被抵押了,经过一年的时间我找到他的行踪 ,他对我说对不起我,没有钱,以后会还 。而且他现在一直在赌局混,现在证据有委托我租车打的条,找到他后关于车的谈话录音, 但是他拒绝给我打从租车到现在的租赁费条,请问他够不构成诈骗,车能不能追回, 我垫付的十几万租赁费能不能追回,我去公安局报案,警察说是债务纠纷,不给立案,补充一下,因为期间我去他家里闹了几次, 现在他也耍赖了, 通过别人传话说,钱也没有 ,车也没有,随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