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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销售假药罪?

咨询者 : fa2147561931 - 山东     时间 : 2014-10-10 17:18:05    状态 : 已解决



因销售假药罪 后在公安部门交了10万罚金 还有1万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请问这十万罚金公安部门有权收吗?还有就是法院如果判刑或者判罚金这十万能直接顶用吗?而且公安部门收10万罚金没有出任何收据?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长海   [陕西]    13991998219

1、10万元的罚金公安机关有权收。 2、法院判罚金刑罚的时候,这10万元当然能够直接抵扣。 3、没有收据你可以在半年或1年以后,如果公安还不将你移送检察院,那么你可以通过熟人悄悄的问一下。千万不要公开去问,或者上门去要收据。否则,你就可能被立即移送检察院了。

2014-10-10 17:36:50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委托律师辩护最好

2014-10-10 18:50:52

徐明良   [浙江]    13575731503

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014-10-21 16: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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