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老房子是老四(我们只有兄弟四人)翻盖的,当时我们立下字据老四又这套房子的继承和使用权 两位老人由老四提供住处,抚养还是由兄弟四人共同赡养。当时都签下了字据但是没有证明人我签字的时候也是不愿意签的,我认为我们既然要赡养老人就应该有继承老人财产(老房子)的权利。请我我还有继承这个房子的权利吗?希望专家能给予回复谢谢!
有继承权。
2010-12-04 15:25:45
继承财产和赡养老人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如果老人没有财产你作为子女还不赡养了吗?
2010-12-04 15:41:25
既然立下字据,就应该履行
2010-12-04 20:31:3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