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企业工作快一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被无故辞退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没有书面材料可以证明我在该企业工作过仅有预借生活费及预借购买维修配件资金的借款凭证请问该凭证可以作为证据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2009-02-26 11: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