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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woyaotuifang ?

咨询者 : fa2147562541 - 陕西     时间 : 2014-10-15 12:38:1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在今年14年1月28号在所属未央区玄武东路的华远海蓝城三期买了一套房产,它们的预售证是2月28号才发布下来的。我当连首付带认购金一共交了191988元,当时签署了认购书而且开了首付款收据。还交了4000元说是办理社保证明的费用。后来我因为个人债务原因要求他们退房,他们要求我出具个人债务证明 后来在4月份我把所有资料都交给了他们,在6月份的时候他们叫我去办理退款签字仪式,完以给说月底或下初可就全退,这是当时一销售主管这给说的,意思是叫给一2000元的好处费,我说这没问毕帮这大个忙呢。后到时没退过,我给他打他他已离职了。然后我又重找原来的销售人员经过一个月的查询说资料就没交,然后我又重新签交资说是1-2个月就退了,。可迟迟不办退款手续。请问我还有什么办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建议走司法程序。

2014-10-15 15:19:38

张占杰   [陕西]    18629509809

你们协商不妥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2014-10-22 17: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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