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8月16至9月19日在青海格尔木鑫鼎矿业有限公司上班,于2014年9月19日离职!月薪4500元一月!合计出勤34.5天,工资合计5175元 找公司结工资,每次都说没钱,一直拖欠到现在!这种行为已经达到拖欠工资的行为!索要工资和请求赔偿过程中我该怎么办?
可搜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服、在单位工作照片等在那个单位上班的证据)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如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2014-10-16 18:31:47
建议走司法程序。
2014-10-16 1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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