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属10.5被小型轿车驾驶员(隶属单位车辆)撞伤,造成多发性骨折及多出软组织外伤。交警已出具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伤者现已住院开刀治疗,至目前为止医药费已近4万元,肇事者只垫付9000元,对方保险垫付10000元。现在肇事者不肯继续出医药费,受伤者属于重伤,医院预估手术+后期康复治疗费用至少需要15-20万,而且无法完全康复,会造成残疾。 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撑到治疗结束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现我已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起诉对方车辆所属单位及保险公司,要求先于赔付部分医药费,法院已经受理立案,但是要等到11.18开庭。我想咨询的是,这样的官司一般法院是否会支持先予赔付?之后的费用要怎样主张才能快速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