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把工人带到外省工地务工,吃住都在工地。有一天人在吃过晚饭出去购物途中被车撞死,(事发地离工地也就1.5公里左右)。这样情况工头应付什么责任。
你好,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本人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算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可以理解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所以如果是刚下班进行必要的购物且该交通事故本人不是承担主要责任,则可以算为工伤,应由承包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责任。但建议先起诉交通事故肇事方,再由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2014-10-20 10: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