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开车撞到一个40岁的男子,当时出了事故之后就立刻将伤着送到医院,现场已经被破坏,交警已经判定事故我要负全责,可伤者是横穿马路,为什么全要我全责,这样合理吗?现在伤者的伤已经好了,伤者就是有点脑淤血,现在已经好了,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医院也建议出院,可伤者就是赖在医院不肯出院,请问我们该怎么解决。除了走司法解决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
主要是没有及时报警和保护现场。如果对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有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也可以在法庭审理时提出。此外,只要赔偿数额不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自己也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解决交通事故的方法是调解和通过司法程序。建议通过司法程序,从而避免因协商自己赔偿过高,而保险公司赔偿少造成损失的情况。
2014-10-20 20: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