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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伤事故处理?

咨询者 : fa2147563367 - 江苏     时间 : 2014-10-21 20:43:3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劳务公司人员,与一家机械厂签了一份劳务合作合同,主要是小时工操作工,按现在江苏苏州的小时工标准13元/时的标准来定,用人单位只给我们按12元/时计算,而且包括医疗保险等费用。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一个女工不小心把手夹住了,厂里却不理不睬,硬说工伤保险已经支持给我们,由于合同上有每月每人支付20元工伤保险费,厂里不承担任何费用了,就这样厂里就可以不管了吗。请问这样做合理吗?请回信。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公司的行为违法。1,构成工伤,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014-10-21 21:57:27

刘建平   [江苏]   

可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2014-10-21 22:12:35

陈志恒   [江苏]    13906115295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2014-10-22 14: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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