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一单位做出纳,因为根本不是干出纳的工作所以不干了,在用我之前也没有说每月15号开工资,我今天打算走结账,可是老板说得等15号,我干了半个月。然后算钱的时候,每个月1200,我算的是每天45块钱左右,单休,我刨除了四天周日。老板说不能刨除,带薪休假,你不来上班我也给你钱,说白了,就是想少给我钱,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带薪休假啊?周末还有钱?这样就变成一天40了!
你们老板的回答是明显违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你可以对号入住一下。另外你计算的月工作天数也存在误区。
2014-10-25 14: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