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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外资企业核名?

咨询者 : QQ1907130010 - 北京     时间 : 2014-10-22 13:09:59    状态 : 已解决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无行业表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需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我公司代理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主管部门!

2014-10-22 13:21:5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广

2014-10-22 14:23:1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局核

2014-10-22 15:58:1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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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2 23: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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