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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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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够成犯罪?如构成,何种罪名??

咨询者 : fa2147561745 - 浙江     时间 : 2014-10-27 09:57:11    状态 : 已解决



控告投诉事项 2013年12月中旬,浙江武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老板黄亚平携款外逃,半个月后,黄亚平在重庆被抓获,由此黄亚平的非法集资案浮出水面,黄以骗取贷款方式从银行一个多亿,非法集资六个多亿,涉及七百多人,我们所控告的是其中黄亚平骗取贷款的一部分。黄亚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工作人员蒋晓芸共同合伙诈骗控告人,虚构购销合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骗取贷款2700万,并将骗取个人贷款用于个人挥霍,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有伪造购销合同、虚开信用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书面证据为证。 控告事实与理由 事实如下: 2013年5月,黄亚平以企业经营为由多次要求控告人徐子德等7人,出借自己的房产证为其抵押贷款。当时双方约定贷款金额为房产评估价的百分之六十,借期为一年。信以为真的控告人将房产证出借给黄亚平,经过评估,徐子德等7人的房产评估价是:徐子德222万,舒纬宇232万,颜庆法247万,何红英167万,尹春平318万,张永平229万,王晓军533万。然而,黄亚平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工作人员蒋晓芸合谋骗控告人在空白的担保合同书上签字,后黄亚平向控告人徐子德等7人出具了一份房产评估价六折的贷款协议,以证明控告人为其贷款六折的事实。直至案发,控告人徐子德等7人才发现贷款总额为评估价的百分之百,贷款总计人民币2700万。 理由如下: 一、 黄亚平与蒋晓芸多次向控告人表示浦发银行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六十,且有黄亚平与控告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为证。但事实是黄亚平与蒋晓芸合谋贷了房产评估价的百分之百金额,且贷款期限不是协议所约定的一年,而事实是三年。 二、 控告人在房管处签字时,蒋晓芸提供的为空白合同。控告人是受黄亚平伙同蒋晓芸的欺骗,在贷款的空白合同书上签了字,并非是控告人真实意思表示。 三、 黄亚平和蒋晓芸教唆财务人员,虚构浙江亚鑫纺织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医发医药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棉花的购销合同,以拼凑、嫁接的手段,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棉花采购入库单,用以办理虚假贷款信用证。经控告人查询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显示,浙江省医发医药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棉花交易项目,公司全年经营收入只有160万,缴纳增值税22万元,并无真实的棉花交易业务。从浙江亚鑫纺织有限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中也没有证据表明存在棉花交易业务。 四、 黄亚平与蒋晓芸合谋,故意不将实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告知控告人,严重损害了控告人的合理权益。且贷款汇入武义卫生用品厂黄亚平个人往来账户,用于黄亚平个人挥霍和炒期货,且在12月份转贷后携巨款潜逃。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要结合相关证据分析。

2014-10-27 10: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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