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股权结构为郑某65%,王某30%,陈某5%,王某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任期已届满。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郑某以股东身份召集临时股东会,王某、陈某拒不参加。郑某一人签字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吗?能否以此到工商机关变更法定代表人。工商机关不受理怎么办?
你好,向上级工商部门反映。
2014-10-29 23:39:39
搜集证据,起诉到法院解决
2014-10-30 07:41:40
尽量协商解决
2014-10-30 21:25:11
协商解决
2014-11-01 18: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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