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9月22日我开小车被对方打车撞了,交警事故认定当时对方大车全责。后来处理过程中,交警要了我的诊断证明,对方交了保证金15000就把大车放走了。我的车当时交警说去物价局定损评估,但对方和我说直接去4s店修理,我就相信他了,就把车送到4S店修理了,目前的情况是: 医疗费花了5000左右,车修理费18000多,但对方不肯交钱,后来我也联系不上了。于是我去交警队看对方的保险,发现车辆所有人是一家物流公司,买保险的是另外1人,而肇事者又是另1人(肇事者可能是买保险这个人雇的开车的),过程解决问题的一直是买保险这个人,现在这种结果我要是到法院起诉能胜诉吗?将来我的车没有到物价局评估,修车费还能要回来吗?如果理赔是保险还是肇事者理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