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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诉法64条法院取证规定怎么解释?

咨询者 : fa2147564606 - 北京     时间 : 2014-10-31 21:09:51    状态 : 已解决



1. 法官说:法院不去企业和私人企业取证。法院只去国家机关取证。 2. 律师说:法院应当去企业和私人企业取证,也应当企业国家机关取证。 谁说的对?为什么?有案例证明吗? 劳务报酬纠纷,符合民诉法64条,法院就是不去企业取证,致使当事人败诉,法官算枉法裁判吗?可以追究法官什么责任?谁来追究? 请高手指点。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官只去国家机关取证,而不去企业和私人企业取证。法官的该说法是不合法的。可以依法投诉维权,向法院每周的值班院长投诉。

2014-10-31 22:08:1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法官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4-11-01 11:15:15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非因当事人原因,无法调取的,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的,法院应当调取

2014-11-01 18:07:03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依法投诉

2014-11-01 1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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