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国内采购以及进口两部分,投标人投标时以某一名称投标,投标金额包括人民币及美元,并中标。但签订合同时,提出投标名称只能签人民币或美元,另一货币必须以集团项下另一个名称签订,换句话说就是一个是人民币公司、一个是外币结算的公司,均在同一集团下,是否可以?
可以
2014-11-03 06: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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