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概六月与开盛小商品批发市场签订租房合同 当时签合同时工作人员一再强调2013年9月开盛老市场的商户会搬到开盛新市场三楼 就是因为这个我才签约了 签约半年后都没有多少人来开盛购物 我就问该市场经理 市场经理说要到14年才搬过来 因生意实在不好 一天一个人都没有 没有办法养家 我就关门 又找了份工作 本来想等老市场的人搬来后自己在辞职 但是等了一年老市场的人也没有搬过来 问市场经理他说不可能强制他们搬过来 , 那为什么当时把不确定的事情告诉客户 误导客户 这样就算是欺诈,其他的我也没有什么要求 就只要求把剩下一年两个月的租金及6000元押金退回 ,今天联系开盛市场 开盛市场给予的答案是:不可能退还租金和押金 所以才请有关部门帮忙 麻烦帮帮忙谢谢了 我的要求很简单也很合理 只是想退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