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当时鉴定为工伤,二年后伤残鉴定等级是二级,二年内医药费花掉110万(我借款,公司垫付),护工费花掉了21万(公司给了10万,其余我自己垫付),到其他医院去诊断花掉大概10万,住宿费、餐费等家里大概花了20万,我自己总共垫了35万左右,能否要求公司给予报销?还有医药费110万只报销了40万,其余的70万公司要求我自己承担部分,还有现在公司给我停了医药费和护工费我应该怎么主张?(补充:工伤鉴定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补助一共每月3500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2750.公司按月发放工资2000多)
你说的误工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等都可以报销的。看你的情形,前边公司和社保部门给你报销了一部分,现在因为你的伤情比较严重,需要的钱比较多,这些社保局给的不够的话,你可以提供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证明、工资条这些证据去找公司协商,公司不同意报销,你可以拿这些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仲裁结果后公司还不报销哪些费用,就拿仲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4-11-05 10:04:04
既然已经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伤所支出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住院期间的工资都应当由单位承担。如果公司拒不支付的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因工伤的所有赔偿。
2014-11-04 21: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