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长沙的一家私营五星级酒店做财务工作,属于领班级别。酒店不给缴纳社保或者要三个月以后才能缴纳社保,而且合同上写了未做满5个月就只能按700块钱一个月结算,而且入职时还缴纳了制服押金800元。现在我未做满5个月想离职但是考虑到这个条件又在担心。请问下酒店的这些规定是否合法我要怎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谢谢
看到湖南朋友的咨询倍感亲切,不妨提点小建议以供参考: 酒店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12-05 14:27:56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可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2010-12-05 1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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