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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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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

咨询者 : Gg126 - 北京     时间 : 2014-11-06 17:34:48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需要钱向别人借了几笔款,他要求我每月付他%2的利息,并写下借条但未注明利息,我答应了并且每月按时按他指定的银行帐户转付利息,现生意亏了没能力再付这么高利息,现我和他协商利息按银行利息加本金分期忖给他,他不同意要起诉我,请问我是否可以把以前付給他的利息按银行利息做为利息,超出的部分可做为已偿还给他的本金(有银行转账明细),还有他起诉我,我会负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现没有能力可否向法院提出做分期还款的判决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罗艺允   [新疆]    13179841075

答:你可以与他协商把超出利息做为给他的本金,若起诉国家法律只保护法定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利率。过高的不支持,可以开庭时与对方协商分期付款。

2014-11-06 17:47:51

李莹   [北京]    13810587816

您的问题建议来电咨询.

2014-11-06 17:51:1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内部分给对方利息,超出部分可以作为本金一部分,分期付款需要对方认可。

2014-11-06 21:31:07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2014-11-07 12:32:22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利息不明确的,对你有利。

2014-11-07 17:25:4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超出法定利率的不受法律保护。

2014-11-07 21:59:5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我长期代理民间借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2014-11-08 0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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