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酒店开商务车,试用期1600试用期满是1800,我试用期刚满,我们两个人轮流上两天休两天,我们的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二到晚上11点逢周五周六和法定节假日是12点,十一黄金周我除了正常上班以后还加了三天班,但是没有一分钱的加班工资,就发了100元的过节费,这个是人人都有的。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能不能提出补偿加班工资?
单位违法;你有权主张给付加班工资。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2014-11-07 08:07:46
可以申请仲裁
2014-11-07 1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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