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有两儿子,父母和大儿子在湖南长沙农村,于2003年分别立户,小儿子户口在外地。大儿子残疾,其一家三口领取农村低保。目前,两家庭面临折迁,折迁中有规定父母必须跟儿子在一块(户口)(说是为了赡养父母),父母亲认为,不应该增加残疾儿子的负担。要与小儿子在一块,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支持父母亲的意见的。
2003年就分户了,拆迁时应按各自的户处理。
2014-11-07 14:01:02
,拆迁时应按各自的户处理。
2014-11-07 18:53:4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