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的爷爷生前立了遗嘱,讲他名下的一套房子给了岳父和岳母。遗嘱进行了公证。爷爷去世后,岳父和岳母拿着公证和遗嘱去过户,房管局说要拿继承权公证或者法院判决。继承权公证很难拿到啊,很多继承人好多年不联系了。这如何处理?能起诉房管局么?
依据遗嘱办理房产过户的,必须要有遗嘱公证书和继承权公证书。大家往往只知道第一个,不明白第二个。如果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房管局是无法给你过户的。只能打民事官司完成过户手续。
2014-11-07 17:21:07
不能起诉房管局。房管局的要求没错。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2014-11-08 17: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