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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正当辞退理由,是不是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就可以单方面解约??

咨询者 : fa2147565471 - 上海     时间 : 2014-11-09 13:28:48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提前一月下解约书面通知,但是理由仅仅是公司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请问单位是否能因此单方面和我解约?合同期限为一年,本人入职五个月,合同期未满。我是否可以拒绝接受?如果辞退单位要如何赔偿我呢?谢谢指教

  最佳答案

刘宏耀律师   [上海]    13818955168

单位属于违法解雇,你可以主张双倍的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

2014-11-10 13:58:4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拒绝接受

2014-11-09 15:32:50

何少挽   [广东]    13367659601

你可以拒绝,他的理由不能解约,如果解约你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违约责任。

2014-11-10 1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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