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提前一月下解约书面通知,但是理由仅仅是公司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请问单位是否能因此单方面和我解约?合同期限为一年,本人入职五个月,合同期未满。我是否可以拒绝接受?如果辞退单位要如何赔偿我呢?谢谢指教
单位属于违法解雇,你可以主张双倍的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
2014-11-10 13:58:41
可以拒绝接受
2014-11-09 15:32:50
你可以拒绝,他的理由不能解约,如果解约你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违约责任。
2014-11-10 1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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