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结婚,婚后发现男方家有遗传病肝炎,我要求离婚,男方对我家庭暴力,一直不想离婚,1999年我生育一女孩,经过了多次起诉,2000年离了婚,男方对孩子的身世提出疑义,所以抚养费也没给。现在孩子大了,我想让孩子随我姓,可是没男方的同意,我不好改,请问我 如何才能改,孩子已经12岁了。需要去法院起诉吗、以什么理由起诉呢、我要是承认孩子不是他的,还要付给他赔偿费吗、具体多少啊 。我该怎么办啊,给孩子改姓的心很迫切
孩子是不是他的?如果是的话,男方不同意,不能改。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如你承认孩子不是他的,男方认可的,或者做了亲子鉴定确定不是的,男方不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还可以要你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但姓可以改了。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05 17: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