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是2007年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收的是1万多大修基金,现在发现开发商交到物管局的只有5千多。我们购房者找了几次开发商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大修基金,但是每次都给我们往后推,现在是躲着我们避而不见。请问我们该找哪个部门解决问题?
建议诉讼解决。
2014-11-17 1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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