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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和居住权?

咨询者 : fa2147566529 - 上海     时间 : 2014-11-19 08:52:34    状态 : 已解决



1.有套房子,产权原本是我和奶奶的,现在奶奶因病去世,她的一部分变成了遗产,由她的四个子女继承了。 2.父亲是知青退休要迁回户口,在上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我同意了。但如果,父亲再婚的话,他的配偶是不是对这套房子有居住权和继承,配偶的子女也有居住权和继承吗?如果,不结婚的话,两人一直住在一起的话,是不是也享有婚姻法的同等权利了?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辽宁]    13019349228

你父亲新配偶对你父亲在该房屋继承份额具有继承权,但没有继承权之外的其他权利,该配偶的子女没有任何权利。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2014-11-17 17:09:1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你父亲新配偶对你父亲在该房屋继承份额具有继承权

2014-11-17 18: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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