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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纠纷?

咨询者 : fa2147566680 - 四川     时间 : 2014-11-18 20:19:10    状态 : 已解决



我一个朋友去年7月份打牌的时候先后借了3万余元给一个人,因两人关系不错,写借条的时候只写了借款金额,没有写明还款期限,也没有担保人,最近他多次催其还款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这种情况上诉到法院能追回借款吗?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借条没有注明借款期限的,债权人有权随时主张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诉讼到法院的能获得胜诉。

2014-11-18 21:45:15

韩欢   [四川]    18161311811

可向法院起诉,追回借款。

2014-11-26 2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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