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去年7月份打牌的时候先后借了3万余元给一个人,因两人关系不错,写借条的时候只写了借款金额,没有写明还款期限,也没有担保人,最近他多次催其还款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这种情况上诉到法院能追回借款吗?谢谢!
借条没有注明借款期限的,债权人有权随时主张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诉讼到法院的能获得胜诉。
2014-11-18 21:45:15
可向法院起诉,追回借款。
2014-11-26 2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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