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0月10号因资金周转经朋友介绍借了30万,要我3万利息,收条是转账30万现金3万,时间是10天,借款后第7天我还了20万,因种种原因资金没有到位,到今天还有欠10万本金和3万利息没有还,我有一套房产证抵押在放款人手上,在10月17号我们有个协商,13万从19号开始按月计算,月利息不要超过4%,等银行的贷款出来就还给他,(银行批了一笔贷款),放款人昨天找我要利息说要按每天千分之五算利息,我没有同意。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好?
可以诉讼解决
2014-11-23 09:02:47
按约定的利息办理。
2014-11-23 12:15:40
月息超过2%的部分违法,法律不保护,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2014-11-23 14:56:23
4%的月利率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诉讼解决。
2014-11-23 20:19:05
您好,诉讼处理。。
2014-11-24 11:21:4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