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二手房未过户,2013年拆迁(我们已经结婚八年),拆迁时没有写我名字。2011年我家人借钱我买了一个新房子,上面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我又拿了十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离婚,他要我先还拆迁款,再分一半房子给他。他的要求合理吗?拿拆迁款时我也签名了,人家说是以共同财产算的。
可以诉讼解决。
2014-11-23 21:48:56
属于你的拆迁款部分是你的,不用还。
2014-11-23 22:28:53
您好,诉讼处理。。
2014-11-24 1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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