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年前司法腐败,海西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情形下,就把一审依法判决为共同共有的房产,枉法改判给行贿的上诉人独有。请问这种改判行为,是否属于新《民诉法》第200条第12项所指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恳请爱心律师尽快回复为盼。谢谢!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属于原判决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2014-11-25 17:44:32
原判决法律文书被撤销
2014-11-25 19:28:02
以改判的为准。改判部分,原审相应部分撤销。
2014-11-26 1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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