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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4砍人事件?

咨询者 : fa2147568016 - 吉林     时间 : 2014-11-29 10:01:04    状态 : 已解决



9.24.早晨6时许,在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平岗镇,一精神病男子手持两把镰刀一把尖刀逢人就砍,至1死12伤,从砍第一人就报警,警察未到,来了也没制止,以旁观者用镐把将犯罪人打到,被益为见义勇为。犯罪人砍人原因是他上政府要低保没给,反被责骂,面对此情犯罪人扬言要杀人;回家打年迈的母亲,骂邻居,报警找政府无人管。政府瞒报1死5伤说正常。我们现在还在住院,无人管,给我们一份犯罪人作案时精神正常的一份鉴定。让我们终究他的刑事责任。政府,公安无责任。就你帮帮我们该怎么办。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终究他的刑事责任

2014-11-29 1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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