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在政府单位应聘。单位招聘时以交纳五险一金保证金为由交纳了1000元。 签劳动合同期是2014年12月30日。现在合同期将进。我要辞职。用人单位以上班不满一年为由不退还我的五险一金保证金。这合法吗?
不合法,政府就不应该有这个保证金,属于乱收费行为
2014-12-02 10:21:20
不合法。
2014-12-02 1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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