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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中法官只判债务,不判债权,我对债权有申诉的理由吗??

咨询者 : fa2147568796 - 天津     时间 : 2014-12-05 14:31:03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前半个月原告在家里拿走50万元说做生意,离婚时说这钱被骗了(骗子抓到了案子在审理中),可是法官在判离婚案的时候只把家里的债务俩人平分了可是对原告说的那50万债权没有做出判决,请问被告有什么理由提出申诉去追讨那50万的债权?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收集证据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债权。

2014-12-05 16:31:23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对债权有申诉的理由

2014-12-05 20:30:58

李伟   [天津]    13902113068

如果原审中原告没有对该债权提请裁判,法院是不会主动裁判。你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此权益,但注意要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证明此债务的存在。一般在这种案情往往因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不清楚,导致证据不利而败诉。

2014-12-05 22:47:28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需要另行起诉具体需要看证据

2014-12-08 07:15:10

赵红文   [天津]    13602067637

另行向法院起诉

2014-12-09 17: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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