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原单位把厂房设备租借给外来私企公司,没有向职工说明情况,只说合并 ,沒有安置在岗职工。职工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自谋出路,一条是向新公司申请在原岗位继续工作。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年后公司以巿场不好解除合同,失业。2011年退休补充材料时得知公司倒闭。今年意外得知原单位还在。后到街道办事处查档案,没有调离原单位记录,没有辞职的记录,没有除出名的记录,有厂级先进个人表彰记录。 我个人认为,原单位涉嫌欺诈,给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变相剥夺工作权利十五年,申请劳动仲裁,赔偿经济损失二十万元。
建议带上资料到律师所与律师面谈分析具体操作方案为好
2014-12-05 15:16:12
只能考虑起诉
2014-12-05 15:49:11
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受理时再向法院起诉维权。
2014-12-05 16:27:02
有胜诉后收费的律师
2014-12-05 20:30:42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可来电咨询
2014-12-05 21:22:35
你好,证据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就大。
2014-12-05 2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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