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店是加盟店,当初交了加盟费签了两年合同,公司说到期以后会续约的。 然后加盟费是永久的,每年只需缴纳品牌使用费。但是这一项只是他们口头说的,合同上面并没有说明。 现在到期了,准备续签的时候,公司加了一条新规定,每个月有进货量的限制。 而这个庞大的进货量是我所达不到的,如果每个月达不到就要罚款1000元。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不续签的话,我当时的加盟费就白白送他们了,续签的话,那我达不到量还是每个月要送钱给他们。他们的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拖着不续约,他们不给我继续使用招牌了,这样下去不等于也是慢慢变成不是加盟店,那我当初的加盟费就泡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