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澳門結婚,婚前婚後共產,物業為男方婚前購入,契約為婚後立之,雙方離婚,男方提出女方為唯一過錯方,不但不能分產,還要女方賠償精神損失費,最壞打算下, 女方會如何
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系你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也没有精神损失费一说。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有过错行为,才有可能给对方支付损害赔偿。
2014-12-07 1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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