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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咨询者 : fa145883 - 黑龙江     时间 : 2010-12-06 17:51:30    状态 : 已解决



在一家私营的木器厂工作,工作时不小心将手指截肢,造成七级伤残,厂长说赔偿四万元后就不管了,解除合同,这样的赔偿合理吗?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单位应该赔偿下列费用,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06 18:09:51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当入到工伤赔偿。应当申请认定工伤,然后依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建议你请律师帮你维权。

2010-12-08 2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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