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08年与他人一起合建了一栋3层的私房,我家是第2层,房产证在他人手上(至2014年房产证已经有4年了). 现在双方想给我家办理房产证(之前已约定双方的税都由我家付),房产局手续已跑好,去地税问的时候说要缴纳18%的税费(5.5营业税,2.5所得税,5土地增值税,5城市建设税). 这个费是不是乱收费啊? 应该缴纳多少啊?(双方费用一起) 如果等明年房产证满5年去交是不是少很多啊?(也是双方费用一起) 现在我家没去缴纳税款是不是时间长了要罚款?
您好:咨询有关房管部门与税务部门。
2014-12-17 20:05:25
是时间长了要罚款
2014-12-17 20: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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