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今年11.3去公司上班,因为公司安排工作不当引起我和同事的误会,产生纠纷后让我离开了。11.25日下午离职,是口头通知,但是12月发放工资时却说我只有500元工资。当时上岗签了份协议,每人必签的,协议上说工作不足15日没有工资,15日以上不足30日领取工资的50%。这样说来我的工资也不是只有500元呢!但财务说只有500元,说不给我打卡了,方面给现金,我手头也没有任何证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先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2014-12-18 11:23:01
去当地劳动办投诉,投诉不行,再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4-12-18 13:14:04
可以诉讼解决
2014-12-18 20: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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