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孩子不是亲生的 急急!?

咨询者 : fa145903 - 山东     时间 : 2010-12-06 18:59:5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很苦恼,我今年50岁了,18年前因为妻子不育,收养了一个女孩,几个月的时候就抱回家了,当时收养的手续都有,孩子是邻村的一个人家的,现在女儿18岁了,找男朋友之后就总是回家骗我的钱,我只是个普通工薪家庭,这个孩子很自私,我整天累死累活的 她一点也不听话,现在我真的没信心了,想不要这个孩子了,可是我想问下我的家产应该给她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没有应该的

2010-12-06 20:07:14

周广凤   [山东]    13708939281

按照你说的情况推测 在你年老的时候也很难指望她养老 不如你自己留点钱以后年老时自己用 不用管她了

2010-12-06 20:13:01

王迎庆   [江苏]    400-818-9919

能收养则也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如你不想要这个孩子,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 王迎庆 律师

2010-12-06 21:18:08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010-12-20 08:29:0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