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我在宏业村泷湖湾看了套房子,当时开发商说有交3000抵1万的优惠,交钱后,给我开了张收据,印戳是搜狐电商的,但协议里主要说明了优惠的情况,及如果买房了可以抵一万,不买房可以退条款,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以及要承担的后果。 11月底因种种原因,我买了泷湖湾的特价房,在今天去首付时,开发商告知,物价房不享受交3000抵一万的优惠,且3000本金也没有了。 请问他们的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我要怎样做? 谢谢!
你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12-18 22:19:30
不合理,可以起诉解决。
2014-12-19 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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