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12年,去年7月签了三年 期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工资。 今年单位在没找我谈话的情况下,要部门经理通知我,因 人事变动降低我的工资。实际上我的工作内容没变,也没 减少,还增加了一些。工作时间也增加了,休息日也减少 了。这种情况是否算单位违约,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怎么计算?我该怎么做?急盼解决!!
单位的情况属于违约,你可以找单位协商,也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补偿金是你12个月本人工资。
2014-12-19 10:29:41
单位违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4-12-19 12: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