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广西省马山县人,于2007年9月在深圳市威博金属制品厂打工,并于当月就参加养老保险,于2012年6月份辞工离开该厂,该厂只给他一张“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和一张“养老保险个人清单”,并盖章,但我弟已因病去世了,请问我们能不能帮他办理要回这些钱?如果能,那该怎么办理?万分谢谢!
可以要回你弟弟交的那部分养老金,单位交的那部分养老金你要不回,你需要去参保的城市的社保部门去办理,需要带上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还有死亡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火化证明这些才能办理。
2014-12-24 1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