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既不履行家庭责任又不同意离婚,并以暴力,恐吓女方,骚扰女方父母导致女方母亲身心受到伤害。二人婚姻期间无共同财产,育有一子,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不需要男方出抚养费,只要求将孩子改为女方姓。 请问像这样的婚姻怎样才能判离,并有司法出具的家庭暴力鉴定书
家庭暴力本身即是法院判决离婚理由之一,我认为离婚的目的能够实现。 孩子的抚养权和生活费是根据有利于孩子生活原则进行判决,改姓必须另一方同意。
2014-12-24 09:40:43
如果协商不了,只能起诉离婚,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2014-12-24 09:50:35
如果真过不下去了,而且你有家暴的证据,你起诉离婚时可以胜诉的,因为家暴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孩子的抚养首先要考虑双方经济、人品等条件,择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裁判,如果孩子已经达到十岁还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其选择跟谁生活。鉴于对方有家暴表现,孩子判给你得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改姓就得经过父亲同意了。
2014-12-24 1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