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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赡养老人?

咨询者 : fa145969 - 山西     时间 : 2010-12-06 21:49:31    状态 : 已解决



妹妹,父亲死亡。请问作为孙子的我是否和叔叔,姑姑一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叔叔和姑姑是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在他们还在的情况下,你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2010-12-06 21:56:26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除非你叔叔姑姑没有赡养能力。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07 14: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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