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1月1日在一家私厂做放样工作,期间没有签合同,九月份辞工老板不批,然后一直做到十一月底再次辞工,双方约定做到12月底,到了上完最后一天后问他结工资时老板因为另外一件事拒绝结我工资。这件事是在6月份发生,事故那天下午,我和本厂一个木工在车间各自在操作,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场,两人矩离有一米多,突然木工站起来搓眼睛,我问他怎么啦,他说有一点小木削从我这里发到他眼睛,当时我没有看到有东西从我这里飞出去。受伤后的几个月里经过多次治疗最好单眼还是失明了。辞工到期老板要我负责20%责任,然后因这理由拒绝结我结工资。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取理,也不知道要不承担责任,所以请一些律师给个意见。